动态 | 众成清泰德州所艾宪松、周鹏律师撰写的学术论文刊发于《山东律师》

Aug 13,2026

近日,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艾宪松、合伙人周鹏两位律师撰写的学术论文《探究环境保护中刑法干预前置化的规范路径 —— 兼与〈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相衔接》,正式刊发于山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的行业核心刊物《山东律师》2026 年第 02 期,是众成清泰德州所在生态环境法治理论研究领域收获的又一项专业成果。

近日,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艾宪松、合伙人周鹏两位律师撰写的学术论文《探究环境保护中刑法干预前置化的规范路径 —— 兼与〈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相衔接》,正式刊发于山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的行业核心刊物《山东律师》2026 年第 02 期,是众成清泰德州所在生态环境法治理论研究领域收获的又一项专业成果。

 

 

生态文明建设,是时代命题,亦是法治使命。随着我国环保攻坚战持续纵深推进,生态治理模式迭代升级,2026 年《生态环境法典》正式落地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系统化、法典化发展新阶段。以往环境刑事治理多聚焦于污染发生后的事后惩戒模式,已然难以适配当下生态风险预防的现实需求,推动刑法干预由事后追责向前置防护转型,成为环境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此时代背景之下,艾宪松、周鹏律师立足环境司法实务现状,结合国内环境犯罪判例与前沿法学理论,围绕环境保护领域刑法干预前置化这一前沿法治议题展开系统性探究。文章一方面正视环境污染物隐蔽性、持续性的特殊属性,论证环境法益前置保护的现实必要性;另一方面严守刑法谦抑性基本原则,规避刑法过早介入社会治理而造成法治体系失衡的弊端,辩证探寻适配我国国情的环境刑法前置适用规范路径,搭建起兼顾风险预防、权责边界清晰的生态法益保护全新框架,让刑事法治既能提前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又恪守法律本身的边界与尺度,为衔接《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施行、完善区域环境刑事治理体系提供了专业的法学参考。以法律人的专业视角,为生态环境治理、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