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少彬

杨少彬

聊城分所

聊城

刑事辩护、企业合规、侵权损害、法律顾问

副主任、刑事部主任

2425014736@qq.com

教育背景: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企业合规 侵权损害 法律顾问


 

主要业绩:

全国、省、市代表案件“辱母杀人案”于欢一审第一辩护人,该案被评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2018年2月1日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同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审判范例;“张某故意伤害案“二审辩护人,荣获山东省优秀案例二等奖,无罪。正当防卫不起诉案白某辩护人(无罪);  邹某等15人涉黑案 慕某辩护人(排除慕某参黑罪名); 山东高唐“杨屯命案”刘某辩护人(缓刑); 对张某故意伤害罪名建议并变更为故意杀人罪案任某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 山东省公安厅督办的“2004-7-9故意杀人案(被漂白的身份)”黄某辩护人; 涉嫌强奸案李某辩护人(采纳辩护意见 不批准逮捕); 涉组织领导传销案云南牛某辩护人(采纳辩护意见 不予批捕); 涉嫌诈骗罪一案江苏周某辩护人 (撤销案件);涉嫌盗窃(欠条)罪嫌疑人辩护人(撤销案件);否定扒窃定性、王某盗窃案辩护人(不起诉);采纳自首认定,张某盗窃不起诉案辩护人(不起诉);事实不清情节显著轻微,王某故意伤害案辩护人(撤销案件)等。


 

荣誉评价:

聊城市优秀律师、检律优秀辩手、优秀讲师等。


 

社会任职:

聊城市律师协会会员服务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聊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莘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聊城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专家库成员、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法律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