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作为发展的动力之源、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经成为我国新时期的重要举措,尤其是6月16日国务院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更为全国进一步提供了综合性的顶层政策支持。在此背景下,我市也适时提出了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的发展目标,为更好地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现从要妥善处理好几个方面关系的角度,结合我市目前实际,提出建议如下:
一、管理和服务的关系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成为重中之重,着力简政放权、打造服务型政府成为共识和方向。近几年来,我市围绕深入实施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推动政府转向清单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和规划政策引导,初步形成了包括综合执法、集中审批、集中复议、简政放权、便利服务、购买社会服务的改革链条。这些举措无疑从便于商事登记、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等方面,为创新之城的打造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然而应当看到,简政放权和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绝不意味着要疏于甚至放弃管理,创新也绝不意味着没有秩序,事中和事后的监管还应是政府应履行的管理职能。就在前一时期,有些地方曾经出现过不止一起“先照后证”登记后,在应取得主管部门许可证方可经营,但未取得而开展经营,经有关群众举报,相关工商部门和许可主管部门相互推诿难以处理的情况,据了解我市也不乏其例。还有一些以创业之名行非法集资甚至诈骗的例子,也提醒我们事中和事后加强监管的重要性。可见,服务与管理有机结合,是为创新之城建设营造健康生态环境的必要手段,两者不可偏废。
二、培育与扶持的关系
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创新之城,显然就不能仅限于一个概念和口号,要通过不断改革,从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创新投融资体制、优化财税政策、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孵化服务、加大资金奖励和补助等诸方面,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起综合性、立体式的培育和扶持政策系统。我市在这方面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比如创业引导基金的设立、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立、规模很大的不同层级孵化器的建设、对中小微企业丰富的扶持政策、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奖励和补助等,可以讲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总观起来,还是要注意处理好培育与扶持的关系,即在着眼于宏观层面上的扶持政策制定的同时,经过调研摸底,选取真正有潜力的创新企业进行点对点式培育,适当改革事后资金奖励和补助为成长过程帮扶。据了解,目前在一些孵化器中入驻的企业,有的仅是概念上创新、实质上是传统意义上普通的商贸企业,若不加区分地给予同等扶持,不仅浪费政府资源,甚至会滋生一些乱象,应当给予注意。据了解,像美国硅谷也存在不少孵化器,但在那里入驻孵化的企业甚至个人创业的情形以及给予的扶持政策,就有别于我们的如给予租金减免等方面的扶持措施,确实值得借鉴。
三、虚拟与实体的关系
互联网+无疑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也为我国政府所倡导,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无限可能。我市打造创新之城,显然不能忽略互联网+模式下的互联网的建设,智慧城市与创新城市密不可分。近几年来,我市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投入很多,不少方面已走到全国前列,但整体看来感觉侧重于政府事务管理、政务和信息公开、社会治安监控、社区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创业、创新方面主要靠企业自身,此方面需要加强。就创业、创新方面互联网+的建设而言,当然要以企业和大众为主体,但政府仍需适当引导,从产业整体处理好互联网的虚拟与线下实体经济间的关系,毕竟互联网+不能等同于互联网商店,包括物质和精神产品生产的实体经济仍是基础和支撑,互联网+物联网+服务应是倡导和扶持的方向。
四、本土典型与外埠经验的关系
创新无疑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课题,一定意义上也是一个没有成熟经验可供复制的命题。这正好契合了李群书记之前提出的“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之要求,即:立足于本土优势,用世界眼光和国际标准加以引领,同样是将我市打造成创新之城的指导思想。目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展开,各种创新之举也不时出现,有的靠国家试点政策为支撑的城市如深圳,早已走在全国的前列,其创新成绩斐然已属公认。在此情况下,对外埠较好的经验进行借鉴是必要的,但不能照搬照抄,否则就不是创新而是复制。从我市本地的实际情况看,至少红领集团在大数据支撑下的互联网高级定制电子商务创新管理模式,海尔集团的职工人人创客模式,就在全国乃至世界具有影响,且它们都是有实体经济作为依托,这就是我市的本土优势,我们完全可以加以进一步提炼并推广,形成我市相对普适性的创新名片。当然,我们最好还要适时调研,不断发现和培育新的典型,靠榜样的力量和感召力营造出真实的创新和创业氛围,以使得我市的创新之城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