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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合伙人会议主席段超、青岛所律师王超为《青岛市红十字会条例(草案)》提出完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7-16 08:5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红十字会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求中国红十字会增强责任意识,推进改革创新,开展人道救助,努力为国奉献、为民造福。制定红十字会条例,能够更好地明确新时代红十字会的性质和职能定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保障责任,为促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2022年7月施行后,市人大常委会将《青岛市红十字会条例》列入2023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调研项目,2024年列入重点推进项目,2025年列为提请审议项目。经市人大立法起草工作专班研究论证,最终形成《青岛市红十字会条例(草案)》。就该草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意见建议。


青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众成清泰合伙人会议主席段超律师、众成清泰青岛所城建与政府项目事业部主任王超律师对《青岛市红十字会条例(草案)》进行认真研究,从本条例的适用范围、红十字会的定义、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的程序、对红十字会工作的资助和扶持、红十字会活动和文化宣传、红十字会的职责、激励优待政策、红十字会财产的主要来源、财产建账管理、捐赠人的权利、财产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设立专项基金、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二十一条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