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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众成清泰德州所刘爱菊律师为德城区第四实验小学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5-05-12 16:53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法律意识,提升校园安全风险防范能力,5月8日,众成清泰德州所刘爱菊律师受邀走进德州市德城区第四实验小学,为该校全体教师带来一场主题为《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与应对》的专题普法活动。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等形式,为校园安全管理注入法治力量。

以案释法,明晰责任边界
讲座中,刘爱菊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的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围绕校园人身伤害事件展开深入讲解。同时聚焦校园人身伤害事故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地梳理了校园伤害事故中各方的责任划分及处理流程,让广大教师们清晰地了解在面对校园伤害事故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应急处置,规范流程保权益
针对校园突发伤害事件,刘爱菊律师系统梳理了应急处置的“三步法”:及时救治、证据固定、规范沟通。她特别提醒,事故发生后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第一时间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留存监控录像、书面记录等关键证据;及时联系家长、及时上报等,并注意与家长沟通的方式方法,避免因处置不当导致矛盾升级。
法律为盾,筑牢安全防线 此次普法讲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让该校全体教师对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与应对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该校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校所合作,通过常态化普法活动构建平安校园法治屏障。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公益普法,服务社会”的理念,未来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教育机构提供法律支持,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围绕校园安全风险预防,刘爱菊律师从法律角度提出多项建议:一是完善校园安全制度,定期排查设施隐患;二是强化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演练活动等方式提升学生自护能力;三是规范教师履职行为,关注特殊体质学生并做好记录备案。她强调:“事前防范远胜事后补救,法治思维应贯穿校园管理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