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成清泰泰安所郭长满参加《泰安市东武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Apr 29,2026
为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水源现状,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泰安市东武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决定对《泰安市东武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众成清泰泰安所郭长满律师参加《泰安市东武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首先介绍听证会的议程以及参加人员,随后由听证决策陈述人陈述《泰安市东武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背景以及基本情况,东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涉及岱岳区大汶口镇、马庄镇、宁阳县磁窑镇、华丰镇、蒋集镇。《泰安市东武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调整依据、调整原则、调整结果、保护区调整拐点坐标及图件。根据上述内容,郭长满作为法律工作者代表,对文件性质、制定主体、调整原则及调整依据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审查,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查情况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关于《泰安市东武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邀请律师作为陈述代表参加听证,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助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更全面、完善,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更有助于律师了解听证意图,更好地发挥法律参谋助手的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