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签订“清泰教育奖学金”合作意向书

Apr 29,2026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签订“清泰教育奖学金”合作意向书
2008-10-27
中 国海洋大学是中国重点高校,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与清泰所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多名教授在清泰所担任兼职律师和高级顾问,清泰所有多名律师员工来自于该学 院。为了更好地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实现高校资源与律师所人才需求的有机结合,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研究决定,设立“清泰教育奖学 金”,用于人才培养和生活扶助等方面,特签订此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在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设立“清泰教育奖学 金”,并成立清泰教育奖学金委员会。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负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由奖学金委员会决定最后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每个评奖年度奖励两名学生。每位学生该年度所获奖学 金为3000元人民币。
二、每年学年结束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向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推荐并通报上年度优秀学生的各科考试成绩,经奖学金委员会商讨及认定后,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进行奖励,每年奖励名额为两名。
三、双方合作期限定为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为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