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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回避设计攻防策略分析
Release time:2016-08-25 20:40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2013年全年专利申请情况,申请专利数量排名前五的国家分别是美国(5.7万件)、日本(4.3万件)、中国(2.1万件)、德国(1.7万件)和韩国(1.2万件)。排名前十的公司其中日本公司3家,美国、中国公司各2家,德国、瑞典、荷兰公司各1家。世界顶级半导体生产商、无线软件供应商高通排在中兴、华为之后,名列第四。高通在移动芯片上的霸主地位无人撼动,不管中国手机厂商竞争如何激烈,如何推出眼花缭乱的各种机型,高通骁龙芯片都会成为手机的一大卖点。在位于美国圣地亚哥的高通总部,矗立着几面专利墙,墙上的专利达3000多项,并向两边继续延伸,这只是高通拥有众多专利中的一小部分。美国高通公司拥有所有3000多项CDMA及其它技术的专利及专利申请。高通已经向全球125家以上电信设备制造商发放了CDMA专利许可。高通就是凭借CDMA专利授权跻身世界500强。

在国际贸易中频繁采用技术壁垒和知识产权策略,迫使一方不断让步。其中,数年来中美知识产权摩擦最为典型,美国人以其自己的思维方式推行的"非专属管辖"的主张,即不考虑行为发生地、被指控方的国籍或与国家执行司法权有关的情况,仅以有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作为采取行动的依据,赋予自身无限干预的权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中美这两个贸易大国在今后的经贸交流中,知识产权纠纷的升级显而易见。如果没有策略应对,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很难讲是否会受到强有力的遏制。但如果能够避开知识产权陷阱,就可以脱离暂时的泥潭,获得研发的时间和初步的技术,就可以创造转折的契机。

知识产权种类繁多,根据Trips协议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就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记)、地理标志(即原产地名称)、工业品外观设计、版权及其相关权利(相关权利包括:表演者、录音制品作者、广播组织者的权利等)、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商业秘密以及保密的实验数据)、植物新品种、其他。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侧重点和力度各有不同。专利制度特有的严密性,是所有知识产权类型中较难进行回避设计的一类,专利回避为什么能够存在,存在的意义在哪里,又是怎样实现的呢?

一、专利回避设计存在的空间

有时候在专利基础上对原有技术进行改进,改进后的技术可以获得专利权,但获得专利权并不一定必然合法。这一有趣现象出现反映出专利行政机关审查专利程序与专利侵权司法判定之间并不具有同一性。行政审查程序关键看该申请专利技术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而侵权判定是分析专利中权利要求的有效性和覆盖范围,落入保护范围则构成侵权。由此可以看出,侵权与否与技术新颖性和创造性不相关。这就为专利回避设计创造了空间。即避开其保护范围,同时获得新颖性和创造性技术就可以获得一项新的不侵权的专利。

“回避设计”即Design around,就是这样通过设计一种不同于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方案形式 ,来规避该项知识产权。进行专利回避设计的普遍方式是设法通过减少、替换或改变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某一关键元素,以避免新技术或产品对专利权利要求构成侵权。

二、专利回避设计的意义 

1、对于国家安全的意义

比如我国信息产业中因为缺乏自主的CPU设计和实现技术,与CPU相关的许多核心技术及产品仍然主要依赖进口,不仅产品的增值空间小,经济上受制于人,而且全国范围内信息系统的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也面临严重威胁。CPU的种类很多,从超级计算机到普通家用电器中都会有。通常把CPU分为通用CPU和嵌入式CPU两大类型。通用CPU的功能强大、性能很高,能运行Windows和Unix这样复杂的操作系统,能支持大型的应用软件。利用嵌入式CPU构成的系统,一般不是计算机,而是像路由器、交换机、游戏机、手机、机顶盒这样的网络通信或其它电子设备。随着集成度的进一步提高,在嵌入式应用中倾向于把CPU、存储器和一些外围电路集成到一个芯片上,构成系统芯片(SoC),而把SoC上的那个CPU称为CPU芯核。

长期以来,CPU的体系结构一直面临着如下4个方面的挑战,即提高处理器性能、降低处理器功耗、简化硬件设计,以及保持与国际通行的主流CPU体系结构的二进制兼容。为了有效地利用集成度提高带来的海量晶体管资源,进一步提高CPU芯片的性能、降低其功耗,学术界正在开展多个方面的研究与探索工作。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专为移动流媒体而设计的流处理器也成为一个研究的热点。国外CPU的发展迄今已走过了近40年的历程,通用CPU技术已经比较成熟,目前的研究热点已经转向追求低功耗和移动计算中的处理器设计。在市场上成型技术主要是美国intel和中国台湾amd公司。

我国耗资数千万元已经独立开发龙芯系列cpu,如果无法回避国外相关专利,那将导致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而且无法最终解决国家信息安全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因此,专利回避战略对于国家也是极端重要的。

2、减少贸易摩擦中被诉的概率

我国的很多企业在不断壮大过程中却在为他人做嫁衣,落入专利陷阱被人放水养鱼,最终被人鱼肉。本想走技术密集型企业,无奈最后沦落为专利权人的赚钱机器。在WTO的框架下,关税壁垒日渐削弱,许多大的跨国公司抛弃了传统的牟利方式,利用现有的法律框架,另辟蹊径,在走一条"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道路,以期获得利润最大化。这一现象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纠纷,苹果公司因为三星第一代Galaxy手机与iPhone的相似程度极大,并且在向三星发出专利授权要约遭到三星拒绝以后,将三星告上法庭。2012年八月份,美加州地方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称三星电子侵犯苹果若干专利,须向对方赔偿10.5亿美元。对此三星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2014年2月,双方未达成和解方案,致使双方的专利侵权案于3月启动新庭审。2014年4月,苹果再次发难,向三星索赔20亿美元专利费。此次诉讼的过程仍将十分漫长,苹果需要面对冗长的举证、上诉,最终有可能拖至2017年中期才会获得最终结果。

显然,苹果在第一次对决中获得了胜利,因为其掌控了一些智能触摸手机底层的专利技术,有较大的话语权来实现禁售、赔偿等行为。但是,虽然获得了赔偿,但实际上并未从根本上影响三星旗舰手机的销售,所以我们可以把苹果和三星大战看作是“牵制战”,而非真正要完全灭了对手。

前车之鉴,我们应进行深刻反思。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在WTO的游戏规则面前,除了宏观的审视之外,我们更需要技术性思维,充分把握直至灵活运用规则,最大限度的谋求国家利益、企业利益。

3、 企业发展中侵权与反侵权对抗的意义

回避设计具有的确是企业知识产权策略中避免侵权发生的重要措施,同时也可能是代价最小的一条竞争捷径,因此,特别是对于后来者而言,回避设计往往是其后发制人的一个重要手段,值得充分关注和重视。另一方面,了解回避设计的策略和特点对知识产权人也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权利人可以通过研究潜在竞争者的回避设计策略和特点,找出其中的趋势,审视和检验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查漏补缺,组成更为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网,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三、专利回避设计亦矛亦盾攻防策略分析

虽然会有人利用回避设计实现某种不正当目的,但专利回避设计自身却并非不劳而获巧取豪夺的帮凶,就如刀可以成为杀人凶器也可以方便生活是同样道理。专利侵权有时并不是对被侵权产品或技术的简单复制,而是侵权者尽管已经对发明或设计做了一定程度的变形,却仍落入权利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此时专利回避失败。权利人充分的考虑被回避的可能性而侵权人相应的考虑不足。所以,可以说专利不仅可以阻止简单的仿冒,还可以打击有能力对其技术做一定程度变更的竞争者,它既可以帮助恶意规避者实现某种企图,也可以帮助真正权利人获得更佳的保护范围。因此,它既是权利人手中的盾,也是竞争者掌中的矛。盾坚还是矛利,就看谁更认真考虑专利回避设计的实施。双方一场专利攻防战就在深入研究专利回避设计中展开。

从权利人的角度而言,专利的回避设计也非常重要,一位日本知识产权学者认为,评估专利价值有三个因子:该专利被无效的可能性;该专利被回避设计的可能性;该专利对于市场许可的可能性。可以看出,他认为可否被回避设计对于专利的重要性,可以与专利能否成立(被无效的可能性)、专利是否有市场价值(被许可的可能性)相提并论,因为我们知道一个可以被轻易地实现回避设计的专利,只能属于爱的奉献,将自己辛苦攻关的技术成果公开拱手让人。促进先进技术的应用,为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作为专利权人却是最大的失败者。

从竞争者的角度来看专利的回避设计,正如前面提到的,竞争者并不都是仿冒者,他们也可能对专利进行了一定的回避设计,但是有些却仍然侵权,这就是回避设计中度的问题,这个度的底限就是专利侵权的判定,而其上限则是成本,即设计成本和制造成本。一项成功的回避设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即在专利侵权判定中不会被判为侵权,这是法律上的要求,也是底限;在商业竞争中不至于因成本过高而失去竞争力,这是商业上的要求,也是回避设计对技术改动程度的上限。但从本质上来说,回避设计还是一种研发活动,没有对本技术领域的一个较广和较深的技术认识,是无法做好回避设计的,因此,回避设计的前提是三方面人员的通力合作,即专利、技术和市场人员的合作。

四、专利回避设计的实施

(一)专利回避设计前确认保护范围

专利回避设计的第一步是搞清所要回避的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在此过程中,首先要确认的是专利的有效性,如果专利权因为未交费,或已过保护年限,或已被无效掉而不复存在,则回避设计就没有必要了。在核实专利有效的前提下可以进一步分析其权利要求,找出其保

护范围最宽的权项进行分析,结合说明书和相关审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件,确认该权利要求字面的真实含义,以及其等同物的范围。经过这样的分析,可以整理出该最宽权利要求包含的几个必要技术特征。这样就提供了一个比对基准,来检验将来的回避设计是否满足底限要求,若回避设计方案不包括整理出来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就可以认为是满足了这一底限。值得提及的是,这种技术特征的比对不仅仅是字面上的,还应考虑其等同物,当然,这也是比对的难点所在,这些就是侵权判定理论中提到的字面侵权原则、等同原则以及禁止反悔原则在回避设计中的应用。

(二)专利回避设计评估

在确定了授权专利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如果考虑到回避设计的复杂程度和成本,还可以对专利的实际范围做一个评估,即对比现有技术,查核该专利是否有不当授权的情况,再基于评估核实后的专利范围做回避设计,这有可能大大减小回避设计的技术难度和成本投入。

当然,这样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不能准确评估就有可能导致侵权。

上述过程是在专利回避设计中就如果避免侵权而言,反过来权利人也应该未雨绸缪同时考虑被规避的可能性,从各个环节入手尽量扩大权利保护范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二)专利回避设计之矛

确定了专利保护范围之后,就可以进入回避设计的设计过程了,在此过程中,回避设计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直接突破专利中技术问题的回避设计。这种回避设计,只是通过专利文件了解了新产品的性能指标或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在此情况下的设计,一般来说完全不同于专利中的技术方案,也不存在侵权的问题。但是,另起炉灶的研发费用可能会较大,研发周期也相对较长。专利文件仅起到提示竞争者创新的作用,竞争者对其利用程度不高。

第二,迂回借鉴专利文件中背景技术的回避设计。专利文件的背景技术部分往往会描述一种或多种相关现有技术,并指出它们的不足之处;审查员也会指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而且,有些国家的专利文件中还会指出与该专利相互引证的专利文献。因此,借助于与该专利相近的技术文献,完全有可能通过对现有技术以及其他专利技术的改进,组合形成新的技术方案,来回避该专利。这样的回避设计利用了专利文件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创造出了不侵犯该专利权的回避设计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对其他涉及的专利构成侵权。

第三,参考组合专利文件中发明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回避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其具体实施方案中可能提供了多种变形和技术方案;其发明内容部分可能揭示了完成本发明的技术原理、理论基础或发明思路。然而其权利要求却未必能精准地概括上述这些

具体实施方案;其技术原理、理论基础或发明思路也未必只对应其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这样,就有可能通过上下两个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寻找权利要求的概括疏漏,找出可以实现发明目的,却未在权利要求中加以概括保护的实施例或相应变形;另一方面,可以通过

应用发明内容中提到的技术原理、理论基础或发明思路创造出不同于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第四,借鉴专利审查相关文件的回避设计。根据禁止反悔原则,专利权人不得在诉讼中,对其答复审查意见过程中所做的限制性解释和放弃的部分反悔,而这些很有可能就是可以实现发明目的,但又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的技术方案,所以如果能获得这样的信息,回避设

计就事半功倍了。

第五,借鉴专利权利要求的回避设计。这种回避设计是采用与专利相近的技术方案,而缺省至少一个技术特征,或有至少一个必要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不同。同样,这里的权利要求也应当理解为字面及其等同解释。这是最常见的回避设计,也是最与专利保护范围接近

的回避设计。这种方法技术上的难度相对较大,同时也应当把握好回避设计下限的度的问题。这里的关键点在于找出权利要求各技术特征中最易缺省或替代的技术特征,也就是突破口,这需要有丰富的技术设计经验。


最后,从成本的角度来考虑回避设计问题。一方面,以上提到的几种回避设计不同程度地借鉴了所要回避的专利技术,从这个角度而言,回避设计节约了成本和时间;但另一方面,先一步研究者的专利技术往往是专利权人经过研究比较得出的最优方案,而回避设计则通

常是牺牲设计成本或性能指标的产物,从这个角度而言,回避设计是不经济的。当然,判断的基准是对市场的估测和成本的分析。竞争者所能做的就是尽早对发现的需要回避的专利进行回避设计,避免前期无谓的研发和生产投入。对已经侵权的技术或产品进行变更设计,虽

然可以避免进一步侵权,但其前期的投入以及前期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都无法挽回了,这也表明了研发开始前进行专利检索的重要性。对于因技术上或成本上的原因,无法进行成功回避设计规避专利权的情况,仍有必要和可能做一定程度的回避设计,这种回避设计虽然是“知其不可而为之”,但仍有机会降低竞争者的被诉风险和损失。这样的设计可以是增加专利权利人辨识侵权产品以及取证的困难度的设计,以及降低被认定为恶意侵权的可能性的设计。

五、综述

成功地回避设计会迅速增强竞争者的竞争力,改变技术劣势不利局面。同时,专利申请或持有者也可以通过对回避设计的研究,将其上升为一种专利保护策略的战略技巧,来杜绝专利保护的漏洞。但在这场专利攻防战中,最终的结果可以预测。随着知识产权重视程度和司法保护力度,权利人盾会越来越坚,而回避设计成功率会日益降低。因此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累积,才是知识产权策略中的根本,才可以在市场竞争中长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