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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金融网贷的法律风险防范
Release time:2016-08-25 20:25

内容摘要:近几年,P2P金融网贷井喷式的发展背后隐藏着许多不稳定的法律风险,在新生金融领域内,如何更好的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是法律行业的共同课题。

关键词:P2P金融网贷、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公开化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互联网金融以更灵活的形态迅速崛起。相较于传统金融系统,互联网金融具有快捷、门槛低、覆盖面广等多重优势,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传统的金融业务造成了强大的冲击的同时,也突出显现出快速飞跃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例如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案导致投资者集体性恐慌赎回事件,为刚刚起步的P2P行业着实降温一把,如何更好的管理金融市场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P2P金融平台的现状

无论金融市场如何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依然是金融,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革新了技术与工具,但依然要以金融为基础力量。面对金融市场的革新,必须要强化住监管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否则将导致金融市场的混乱。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用2594家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成交量9813,22亿元,比2014年全年增长了287.21%[1]。而在2016年随着P2P金融平台风险爆发,行业形象大挫,交易量明显下滑,平台风险也集中突显。互联网金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在革新的路程上却充满了机遇和挑战。其未来虽然令人期待,却要市场在有机调整的背景下,才能有稳定的发展势头,将风险降低与化解。


二、P2P金融平台的风险

(一)政策风险突出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扩展的背景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新产业并不适用。有许多业务容易触碰到监管底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成为妨碍新业务创新的绊脚石。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导致在规范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方面,面临无法可依。尽管在2015年7月18号央行牵头十部委发布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2015年12月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但是将监管下放至地方政府,在实施上或因为P2P具有跨地域性,使得监管无法确实落地。

(二)未建立完善的第三方存管制度

现阶段的P2P网贷平台基本上没有建立完善的银行存管制度,不区隔资金容易导致资金挪用、非法占用、非法集资等风险,使得平台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2]。

(三)行业整体不规范致使存在虚假交易

社会的信用体系及机构间的信用共享体制不健全,大部分的平台没有连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接口,缺少对欺诈、违约行为的披露。客户对背离市场运作的交易不知情,使得虚假交易成为资金链断裂的主要因素。另外,互联网金融运作经验不足,导致不能持续的成长,若没有清晰的盈利模式,最终将会被市场淘汰。P2P平台对身份审查不严格,特别是对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用指数,经营状况等摸底不清。存在有虚假交易,甚至涉嫌非法集资、洗钱等行为。


三、P2P金融市场的风险防控

(一)从规律中把握

要做好互联网金融市场,首先要做好法律风险防控。要将P2P金融看作是时代发展的产出,是适应市场发展所需要的新事物。新事物的风险往往也是有迹可循,其发展的路径也是有规律可查的。往往第一轮新出现的时候,通常真针对一部分对接客户,进而再通过传媒的宣传。然后问题开始逐渐浮出水面,形象也慢慢趋向负面。于是开始加强管理与规范,再一次向市场推广,这是市场逐渐成熟,回归于理性,有更好的资金环境和投资土壤。进而可以大范围的做推广,这时市场已发展到成熟的阶段,投资者对行业的认同度提高。在熟悉规律、摸清发展的脉络、摸清开拓的逻辑之后,才能建立更高效、便捷、完善的市场环境。

(二)合理的政府监管是经济稳步发展的前提

各级政府在研究各项风险之后,需要强化监管规定,将风险防患于未然。在特定业务下应用建立备案制,定期评估制等形式宏观调控市场。加强对P2P金融平台的活动监管,明确具体金融活动的市场规则。对P2P金融平台的法律地位及法律关系进行确认,规定行业规范及处罚方式,禁止使用“高息”、“保本”笼统的宣传市场地位,恶意误导投资者进场。实现规章规定无死角,做到有规定可依,有规章可查,清除负面市场因素,维护良好的经济活动秩序。

(三)着眼于法律规范

从宏观上看,由于细则的监管落地,使得行业内的发展稳步,通过强化资金的方式规避金融风险。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加强担保的输出比例,降低借贷风险,鼓励对行业经营方式创新。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触犯法律的集资类犯罪,坚决打击处理,认清其与市场经济无关,不袒护,不支持。一切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稳步增长经济,刺激市场活动。

此外需强化资金存管制度,提高存管保证金的比例,不做一刀切的简单处理。对存管中的划拨、托管、支付进行全程监督。保障P2P金融平台的健康有序的发展。通过对法律的颁布及修订,制定及调整行业规范,对金融门槛进行不阻拦式的设立,调整金融基数的上下限额,为多层次市场经济活动提供法律规范,控制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只有在全面的建立规范制度的条件下,才能有效的对行业进行规范,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加强实名制及公开化进度

在金融机构内部,强化实名制等级制度,定期审核客户信用,健全客户档案。对借款人的资格资质、信用评级、项目开发健康度进行有必要的复核。对信用信息进行依法收集,合法公开,建立全国统一的黑名单制度,以保证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信用制度进行分级化管理,是针对不同平台的金融规模、经营方式、风险控制能力、经营项目健康度进行分级式管理。积极研究及细化级别模式,不让监管制约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完善信息审计与披露制度,对资金的存管与设施安全进行测评认证,并向社会公示结果。对盈利能力较低、有亏损、破产、非法集资风险的疲态进行评估认证,及时对社会公开,防止以债养债的泡沫经济。对有高度金融风险及涉嫌违法经营的项目进行及时的官方提示,做到全面、公正、透明、权威。建立全面的预警机制及风险应急方案,对可能爆发的P2P金融平台的危机进行全面的应对。起到规范行业市场的作用,让虚假交易、违规操作曝露在阳光市场下。

(五)完善第三方存管制度

要严格执行资金平台的第三方存管制度,对资金进行保障化服务,实现资金的分账化管理。应尽快制定P2P金融平台的第三方存管规定,细化第三方存管制度的条件,明确机构对P2P平台的管理职责。搭建健康的流动桥梁,使得行业内的金融平台能够积极自律。透明资金运作,杜绝暗箱操作,占用挪用资金,遵守行业规范及行业标准,不触摸法律底线。在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确立了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2]。

(六)对集资案件的受害者提供充分的法律援助

非法集资案件具有涉众型,且地域分布广,应尽量集合全部或大部分的受害人,组织律师团队进行集体诉讼,多渠道收集证据,必要时请求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指定管辖,以达到缩减诉讼时间,提高诉讼效率,尽早让受害人获偿的效果。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市场的大趋所势,快速崛起的P2P金融行业倒逼国家需尽快完善法律服务市场,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经济是核心,法律是规范,在拓展与制约中需要找到平衡点。尽管法律无法消除金融风险的发生,但是通过加强法律服务对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能大大降低发生概率及损失数额。没有法律服务的支撑,必将导致市场的无序及混乱。在金融大改革的经济背景下,充分的调研金融市场,树立科学的立法价值观,细化行业分工及交易方式,在研究与探索中充分使用的法律服务的调节作用,才能让金融市场的风险降低,危机弱化。






注 释:[1]采集于百度网络大数据,2016年2月。

[2]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精析(第4版) 宾爱琪 著

[3]《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