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按照专业领域,共成立了11个业务中心,之前的文章已经对破产重组团队、基金团队、合规业务团队、劳动人事业务中心、海洋业务中心、刑事业务团队、建工业务中心团队、知识产权中心及执行业务中心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介绍其他优秀团队。 今天,我们走近特殊资产处置服务中心,详细了解团队的法律服务以及人员配备情况。
特殊资产是指由于特殊原因而被持有或需处置变现的资产,包括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企业涉诉资产、企业改制或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变现资产、商业抵款(以实物充抵账款)资产、企业纾困重组处置资产、特别机遇变卖资产及其他急需处置的资产等。当前,金融特殊资产市场正在经历快速的发展和变革,律师行业作为重要行业参与者,亟需通过调整业务定位、优化考核机制、提升处置能力等措施,以适应市场变化并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为更好的把握机遇、顺应潮流,提供全面、专业、翔实的特殊资产处置服务,众成清泰特殊资产处置服务中心应运而生,中心目前共有十余个团队约百余名骨干律师参与。 特殊资产处置服务中心旨在内部统一思想,明确平台发展规划;整合区域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共建众成清泰特殊资产法律服务大团队;通过构建信息平台,构建信息资源库,组织出台和修订特殊资产处置指引,设计、论证和推广相关法律服务产品,建立众成清泰特殊资产法律服务大团队;建立特殊资产的生态体系等多种举措,形成特殊资产处置产业化,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流程、全产业链、全区域的法律服务;通过推广和业务的开展,逐步建立众成清泰特殊资产处置服务的业务品牌,形成品牌赋能,成为众成清泰的一张品质名片。 众成清泰特殊资产处置服务中心自2023年4月筹备成立至今,秉持利用平台优势链接特殊资产处置上下游资源,形成特殊资产处置产业化的宗旨,围绕特殊资产处置全流程实践研发了十几款法律服务产品,可以为客户提供特殊资产的法律咨询、尽职调查、债权追偿、追加被执行人、刑民结合追偿、撮合交易、税务筹划等各种法律综合服务,为客户的特殊资产投资提供全面的保驾护航。
中心主任周新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管委会成员。省律协财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律协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五、六届济南律师协会理事、青岛律协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南大学法学院、潍坊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曾获得济南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周新主任自199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擅长金融、公司领域法律事务,曾办理过多起颇有影响力的案件,在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的同时,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先后受聘担任青岛农商行、阳谷农商行、邹平农商行、润昌农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以及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山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联社、潍坊联社等十几家金融机构的入库律师。作为主办律师先后承办了阳谷农商行、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润昌农商行、潍坊多家农商行重大风险化解项目工作;为多家农商行土地置换债权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带领团队在多家农商行开展刑民结合打击恶意逃费债务的专项服务,并先后代理了某保险经纪公司诉山东省联社合同纠纷、邹平农商行存单合同纠纷、潍坊多家农商行储蓄合同纠纷、阳谷三山天然气逃废农商行贷款纠纷等数十件案值较大、影响较广的案件,取的良好效果并获得委托行的充分认可。 在执业过程中,不仅注重实践办案经验,在法学理论方面也有不少探索和研究。2007年9月份,撰写的论文《论物权追及力制度的构建》在山东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活动中获优秀论文二等奖,另有数篇论文在济南市律师业务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 副主任唐向东 于1998年起从事律师工作,2002年加入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现为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先后获得“济南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济南市优秀律师”等称号;担任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济南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和解员、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员、济南仲裁委员会委员、济宁仲裁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金融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金融业务委员会秘书长、济南基金业协会副会长、山东省金融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业务范围:金融投资、公司领域内的各种法律服务,包括银行各类业务、不良资产处置、私募股权投资、融资租赁、企业改制、企业债务重整、企业纾困、公司法律顾问等。执业以来,与山东省多家国有或股份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拍卖公司、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类客户保持着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参与了大量不良资产处置、并购重组等项目;参与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以专业、高效、勤勉的服务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唐主任代表业绩众多,其中非诉项目:担任三家银行(省级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担任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茶叶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英雄山文化市场集团等多家大中型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作为历城区彩石镇政府代表,全程参与了三联彩石山庄项目失地农民补偿项目,为失地各村提供失地补偿方案,参与项目谈判,为失地各村村民争取了最大的补偿利益;参与济南某集团与富士康集团8寸晶圆厂功率半导体器件和6寸晶圆厂碳化硅器件产业发展项目,为项目提供投资方案,参与相关合同起草修改。诉讼项目:在枣庄中院,代理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与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合同纠纷案;在山东省高院、山西省高院,代理荣达租赁有限公司与中轻建设有限公司、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及不当得利纠纷。 副主任邢妮妮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众成清泰(城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青岛市首家女律师维权志愿者工作室主任,兼任青岛市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青岛市妇女第十二、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社会责任承担专门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新联会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 拥有二十余年执业经验,曾为或正在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债权清收、特殊资产处置等专业法律服务,同时服务于多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涵盖银行贷款风险整体化解、特殊资产债权转让尽职调查、特殊资产撮合交易法律服务、特殊资产强制执行、特殊资产司法拍卖辅助等,具有丰富的金融、特殊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经验。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女律师” “青岛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副主任高昌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众成清泰(西海岸)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青岛市律师协会金融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等职务。 自执业以来,先后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市南支行、崂山支行、市北支行、市北二支、即墨支行、城阳支行、胶州支行、平度支行、莱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和青岛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恒丰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接受咨询、举办讲座、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诉讼、强制执行、代理债务重组及资产置换等非诉业务,累计为金融机构解答法律咨询上万件,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数十场,出具律师函、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数百份,并代理了数千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一直为信达、中信金融、东方、长城等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银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合资产管理公司、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瑞银旗下Rui Hua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瑞华投资控股公司)、海岸投资及其旗下诚通湖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岸(嘉兴)投资有限公司、嘉兴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石控股的DAC香港资产公司、高飞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高盛集团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资产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个案的诉讼和强制执行、资产买卖交易法律服务、资产包处置法律服务。先后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中世律所联盟(SGLA)银行金融法律服务大奖”“青岛市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优秀委员”等荣誉称号。 秘书长王慧慧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众成清泰(西海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金融特殊资产投资部主任、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三级律师,拥有金融证券从业资格,被山东省律师协会评定为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黄岛基层立法联络点联络员;青岛市市南区、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中院调解平台调解员;青岛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调解员。先后获得“2016-2019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优秀律师”、“2020年度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优秀女律师”、青岛市市南区三级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王慧慧律师2013年从事法律工作,2014年成为专职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诉讼以及非诉讼业务,办理过大量有影响的案件,赢得客户极大信赖和尊重。擅长处理民事、合同、公司、金融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并且具有丰富的诉讼业务经验,自执业以来,曾先后办理过各种类型的民事经济案件。 自执业以来,服务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崂山支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齐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资产公司处理不良资产尽调业务,代理不良资产案件等;在不良资产处置、清收、债权转让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业务经验。先后接受东方、中信金融、长城、中信青岛资产、浙商资产等大量委托,对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等数百个资产包涉及数千户不良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完成尽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