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成清泰全体同仁们:
王广仁先生系本所创始合伙人,曾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党委副书记,济南市律师协会会长,众成清泰律师所主任等职务。王广仁先生一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我国律师事业,从事律师执业及律师管理三十余年,为山东律师发展殚精竭虑,鞠躬尽瘁,创始并引领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成为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成为山东省规模最大、管理最规范、成长力最强的律师所之一;王广仁先生不仅是众成清泰律师所的缔造者,更是山东优秀律师的杰出代表,“广仁精神”已成为长期鼓舞山东律师拼搏进取的精神财富。为缅怀王广仁主任,弘扬“广仁精神”,激励我所广大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促进众成清泰文化传承,助力众成清泰律师扶危济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打造众成清泰责任品牌与公益品牌,实现打造百年众成清泰愿景,本所研究决定成立“众成清泰-广仁基金”。
“众成清泰—广仁基金”永久存续,条件成熟时将依法办理基金设立登记,有关基金来源及使用按照本所另行制定的“众成清泰-广仁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基金主要用途:社会捐助;青年律师培养;律师及员工救助等。凡符合“众成清泰—广仁基金”规定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及本所合伙人、律师、员工,均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获得“广仁基金”的奖励、资助、救助与支持。
同仁们,设立“广仁基金”是众成清泰文化精神的精彩呈现,是凝聚力量、推动律所发展的强大动力!作为众成清泰大家庭的一份子,我们责无旁贷,全力支持。呼吁众成清泰全体律师同仁踊跃助力“广仁基金”,奉献爱心。
众成清泰各所同仁捐资部分,以各分所为统计单位,要求7月31日前,各所办公室汇总本所人员捐赠明细报总所办公室。
捐赠明细请发至pangliya@sina.com
捐赠款请汇至总所账户:(请一定备注:**所同仁捐款)
单位名称: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工行济南东郊支行
帐号:1602156809100018245
联系电话:0531-66598023
联系人:庞丽亚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