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飞雄
所属分所:青岛分所
办公地点:青岛
业务类别: 刑事法律事务
职务:高级合伙人、刑事事业部主任
电话:4001030036,13506391868
 
 

吴飞雄律师,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专委,青岛市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公司与单位犯罪案件及新型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成员、庭立方刑事风险防控高级研修班成员,承办各类案件数百起,办理的多起案件取得减刑、缓行、无罪、不批捕、免予刑事处罚的办案效果。先后担任海尔集团、海信集团、青啤集团、青建集团和山东省湖南商会、浙江商会等多家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曾先后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教育背景

1996年  武汉工程大学、武汉大学

工作经历

1996年7月—2003年3月    山东天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3年3月—2010年6月    山东柏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0年6月至今             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

相关资质

1999年    律师执业证(证号:13702199910942342)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服务,刑事法律风险评估与诊断,大中型企业专项刑事合规法律事务及担任刑事顾问服务等法律事务。


争议解决法律事务相关业绩

       1,办理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合同诈骗案件,涉及诈骗金额400余万元,最后判决无罪。

       2,办理青岛市崂山区某技术进出口公司业务员蒋某涉嫌贪污罪案件,最终由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3,办理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王某涉嫌滥用职权罪案件,最终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4,办理李某某及其单位涉嫌走私罪案件,该案由青岛海关大港缉私分局立案侦查并对李某某刑拘,最后缉私局以李某某涉嫌走私罪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结案。

       5,李某涉嫌走私废物罪一案,进口了2000余吨“铅泥”固体废物,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李某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不起诉。

       6,青岛某建设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责任事故案件,(3人死亡),属于青岛市安监局督办的重大案件,最终由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撤销案件。

       7,侯某及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涉税金额69万元,量刑意见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判决认定涉税金额仅为2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缓刑一年。

       8,刘某及其所在外资进出口公司涉嫌走私案件,涉案3亿多元,涉税4000多万元,经律师与海关和检察机关进行妥协性谈判,由被告单位主动缴纳罚金4000万元,最终撤销案件、不起诉。

       9,张某涉嫌盗窃电力案件,公安机关认定涉案金额达26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极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历经两年时间,最终证据不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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