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律硕士,一级律师,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众成清泰刑事业务中心主任。
孟凡湖律师执业30多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逾千件,尤其擅长重大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系国内享有较高美誉度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擅长专业领域:重大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
行业任职
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社会任职
公安部全国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济南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
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监察法学研究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
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
荣誉评价
自执业以来,多次获得省、市级奖励表彰,先后被评为济南市十佳律师、首届山东省优秀青年律师、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济南市“先锋律师”、山东省公安厅齐鲁公安英才拔尖型人才等众多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
部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辩护案例
1、为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潘某某受贿案担任辩护人。此案系我国建国以来首起党外副省级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
2、为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某某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隐瞒境外存款案件担任辩护人;
3、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王某(副部级)3.25亿元受贿案、隐瞒境外存款案担任辩护人;
4、为山东“任城监狱新冠疫情事件”中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某某玩忽职守案担任辩护人;
5、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监事长张某某(正厅级)受贿案担任辩护人;
6、为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辽宁分行、山东分行原行长王某某(正厅级)受贿案、违法发放贷款案担任辩护人;
7、为山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某(正厅级)贪污、受贿案担任辩护人;
8、为“阳信事件”中阳信县原公安局局长王某某滥用职权案担任辩护人。此案震惊中外,影响巨大。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司法部专门成立辩护指导组;
9、为淄博市高新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韩某某受贿案担任辩护人;
10、为中建八局某公司经理王某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案担任二审辩护人,成功将罪名改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这是律师辩护重罪改轻罪的经典案例,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第102集,列为第1055指导案例。
11、为“601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第一被告人王某某担任辩护人。该案是中国海警局当年度01号督办案件,是江苏省近十几年来查获的案值最大的非法捕捞案件;
12、为山东某变压器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某某职务侵占案担任辩护人。该案成功将涉案金额从指控的1800余万元减到了40余万元,张某某得以轻判并适用了缓刑;
13、为泰安市某公司经理闫某某被指控贷款诈骗、诈骗罪案担任辩护人。该案系涉及多家金融机构的新型“保兑仓业务“案件,涉及金额99亿余元。案经辩护,法院最终以骗取票据承兑罪从轻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此案是律师界重罪改轻罪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
14、为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某某诈骗、挪用资金案担任辩
护人。该案前后历经四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张某某6580万元挪用资金罪不成立,诈骗罪的刑期也由无期徒刑改判为十二年;
15、为泰安市某公司经理孙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担任辩护人。该案一审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12年,经律师不懈努力,二审最终改判孙某某无罪,当庭释放;
16、为吉林省某大型水产公司经理王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走私国家禁止出口货物案二审担任辩护人。该案系中国海关总署统一调度指挥侦查的走私大案。案经辩护,二审最终从轻改判;
17、为浙江省某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范某某跨国组织实施走私PP\PE\PET废物案担任辩护人。该案走私数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面临重刑。案经辩护,范某某最终获得减轻处罚,被判处轻刑并适用缓刑。
18、为某公司高管范某某操纵证券市场罪案担任辩护人。该案系公安部督办案件,影响较大。案经辩护,被告人得以判处轻刑。
19、为某大型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担任辩护人。该案因企业知名度高、又涉及十人死亡,影响巨大。案经辩护,李某某最终得以轻判并适用缓刑。
20、为被指控为跨国赌博犯罪集团主犯的周某某开设赌场罪案担任辩护人,该案涉及赌资达33亿元。案经辩护,成功改变罪名,法院最终以帮信罪从轻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此案是对电子证据质证辩护成功的经典案例。